
文/主筆 蔡昆凌
澎湖國民黨6連霸議長涉貪收賄176萬喬人事,一審澎湖地院判劉陳昭玲10年2月、秘書陳淑美3年10月,而高雄高分院15日上午改判劉陳昭玲7年6月、陳淑美2年8月,可上訴,而此事件也讓目前澎湖國民黨尚未推出人選的情況下受到重挫!
事實上,根據一審法院判決主文指出:劉陳昭玲自民國106年至110年度,在澎湖車船處預算與人事案、文光國小、消防局2案、衛生局等人事案,基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指示秘書陳淑美向車船處、教育處、消防局、衛生局等「施壓」,要求購買新台幣15萬元皮包與交付36萬元,以及100萬元、15萬元及10萬元「關說人事費對價」!而劉陳昭玲長期擔任澎湖縣議會議長本就應奉公守法,然竟對政府預算審議、單位職缺、人事陞遷等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實在是讓人對這位「澎湖王」不勝唏噓!
再者,劉陳昭玲出身澎湖湖西,25歲就踏入澎湖政壇以來,歷經連續10屆當選縣議員,從未落選,且自第15屆起連續六屆擔任澎湖縣議會議長,她在澎湖地方政治具有高度影響力,所以有「澎湖王」之稱,然而在民國113年間,她卻爆發涉嫌貪污收賄的醜聞,案發後,檢方指控劉陳昭玲涉施壓車船處預算案、校護人事安排、消防局及衛生局升遷等5案6罪,並收受賄款新台幣176萬元。案件偵辦期間,劉陳昭玲曾遭羈押近5個月,後以千萬元交保,並於前一年8月辭去議長職務,然六屆議長應該不會只有這些犯行,而這些行賄者,本文亦認為亦須列為被告,才足以有殺雞儆猴之效果!
綜上,嚴重敗壞官箴,並知道檢搜索退還賄款與刪除議會監視畫面,採取限制加重原則,這些犯行與犯意已經足夠明顯且犯行重大,相信這只是冰山一角,畢竟這「行賄」與「裙帶」關係在台灣不勝枚舉,輿論最大莫過於2023年9月檢廉偵辦嘉義市長黃敏惠心腹吳健榮涉嫌收賄案,查出吳健榮從工務處退休8個月,就以機要職回鍋市府,且多次護航廠商,還8度收賄,大膽地在市府旁收錢。離譜的是,這起貪汙案更牽扯出吳健榮全家寄生市府的案外案。
本刊調查,吳和老婆、3名子女及媳婦6人,都以約聘雇或機要職務,在嘉市府任職;再者,嘉義縣大埔鄉長吳明遭控利用鄉公所發包共2億餘元的多項標案,洩漏底價索賄收賄、公務車私用申領油費公帑,涉嫌圖利、收受賄賂等貪汙罪收押起訴,上述例子讓人民不但對這些善於包裝與媒體宣傳的政治人物或政客寒心,更凸顯我們選舉制度對於候選人的人格應該要事前查核,而媒體就是最佳的檢核機制;而本文「澎湖王」收賄更讓國民黨目前浮出檯面欲角逐縣長提名的前副議長陳雙全、現任議長陳毓仁、前副縣長許智富、湖西鄉長陳振中及前議員鄭清發等人目前都保持觀望態度,畢竟参選縣長則代表議員選舉要放棄,所以最近很多原要角逐地方首長的議員如嘉義市藍白整合前,陳姓議員宣布退出,其實在整合前知道自己本身能力是不足,趕緊在整合前宣布退出就是知道二擇一的不可兼得的選擇,也可以獲得聲量,而也看出這些政治人物是否是真心是要為人民服務的初衷為何!

